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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校“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4-23 12:00 团委  审核人:

各学院团总支、教工团支部:

按照学校团委工作安排部署,今年“五四”期间,集中评选表彰一批“尽美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尽美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支部成员“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度高。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工作有活力。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在联系和服务学生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总支和学生的高度认可,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支部团员能积极参与,成绩突出,且获得过相关奖励。

4.作用发挥好。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志愿服务、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彰显了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贡献度。

(二)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尽美精神,上一年度(2019年4月-2020年4月)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热心助人,具有志愿服务精神和经历,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年度(学期)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现象,上一年度(学期)学习成绩和量化成绩均保持在班级前50%,勇于励新,主动作为,能够在团员学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年龄不超过28周岁(出生日期为1992年4月30日以后)。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5.上一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级为优秀。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尽美精神。

2.模范引领作用突出。在青年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起到较好的模范带头作用,上一年度(学期)学习成绩和量化成绩均保持在班级前40%,无不及格科目,无任何处分。

3.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积极引领团员青年参与各级团组织和学生会的活动,且效果良好。

4.评选范围:本班团支部委员(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各级学生会成员且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

5.上一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级为优秀。

二、评选要求

要坚持严实标准。各团总支要对初步推报候选人选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在此基础上确定推报人选,并在人选所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真正把工作突出、同学认可的优秀集体和个人逐级推荐上来,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

三、名额分配

奖项

学前教育学院

初等教育学院

艺术教育学院

职业教育学院

基础教育学院

附属幼儿园

教工团支部

常春藤幼儿园

优秀团员

不能超过支部团员人数总数的10%

优秀团干部

50

31

15

20

5

1

1

1

尽美(五四红旗)团支部

10

6

2

3

1

1

四、上报要求

4月30号前将电子版申报表、汇总表和公示无异议材料发送到邮箱jnygztw@jn.shandong.cn,纸质材料待学生返校后组织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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