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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2018-11-28 14:37   审核人: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职发〔201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综合素质评价是基于我校学生成长发展事实,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的综合系统评价。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旨在通过创新学生评价机制,引导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质量观,既关注技术技能培养、又关注人文素养教育,为学生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单位选人用人和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提供真实可信的参考依据。

二、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关注学生的发展现状和发展需求,帮助学生合理规划职业生涯,提高综合素养。

(二)激励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面向全体学生,建立激励机制,增强学生自信心和自尊心,激发学生潜能优势,引领学生认识自我、完善自我、成就自我。

(三)过程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贯穿于学生知识技能学习训练、关键能力培养、创新潜能开发、身心健康发展、教师职业精神塑造的全过程,避免单一结论性、终结性评价。

(四)多元化原则。综合素质评价要公正、客观,运用多元评价指标、多元评价主体、多样评价方式,全面反映学生成长发展状况,以多元视角、相互认证的全方位评测,确保结果真实有效。

三、评价内容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遵循和践行,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以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义务、安全环保和其他文明行为习惯表现等。包括学生日常操行、参与党团学活动、公益活动等。

(二)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学习兴趣和良好习惯的养成,对学科、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掌握情况,拓展性学习情况,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包括必修和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情况,参加技能大赛、文明风采大赛等情况,常规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素质拓展课的参与及表现情况,研究性学习与技术服务、研发成果等。

(三)艺体素养。主要考察学生的心理健康、身体健康、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卫生习惯等,考察学生的审美和艺术表现能力。包括体育与健康、艺术课程的完成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情况,学生艺术素养测评情况,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兴趣特长项目,参加体育和艺术活动的成果,心理素质、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四)职业素养。主要考察学生正确的教育观和教育理想的树立,教师职业精神和创新精神的塑造,教师职业行为习惯的养成等。包括学生自我角色认知及生涯规划,职场体验、实习期间对单位规章制度和岗位规范的遵守情况,独立承担教育教学科研任务的态度和能力,创新创业情况,教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情况等。

(五)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团结协作能力、服务社会情况等。包括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特别是教育教学基地调研和实践的次数、持续时间,参加社团活动及校内外志愿者活动情况,参与社区服务情况,以及形成的成果等。

四、评价方式和程序

(一)评价方式。评价采用客观记录和评议评定两种方式。学生发展的标志性成果如学习实习成绩、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参加各类活动获奖情况等采用客观记录方式。对道德修养、教师精神等难以用标志性成果体现的内容,在学生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由辅导员、班主任在组织全体同学评议、征求任课教师等意见基础上作出评价意见。

(二)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以日常写实性记录和学期末自我评定为主。从一年级新生入学起,每一名学生都建立个人成长记录。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客观记录能够体现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典型事实材料,并及时整理完善。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

 2.学院评价。学院评价在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监督下进行。以班级为单位,以班主任为组长,成立学生评价工作小组,在学期末根据学生成长记录和自评情况开展评价,逐一认定学生评价记录,作出评定意见并征得学生认可。

 3.整理遴选。每学期末,学校以学院为单位,以班级为主体,指导学生对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的标志性成果和佐证材料予以核实和筛选,共同确定拟录入的标志性成果及相关材料。

 4.审核公示。每学期末,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对即将录入平台的客观数据、标志性成果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教室内、校园网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学生对公示材料有异议,可向领导小组提出复核,领导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录入平台。每学期末将客观数据和佐证材料录入平台。所有录入平台材料均须学生、领导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原始材料要保存至学生毕业后3年。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一旦录入平台,任何人不得修改。

 6.形成档案。学生毕业学期,形成《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并上报山东省教育厅形成《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见附件),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客观记录、取得的标志性成果、自我鉴定、综合评语等内容。

 7.查询查阅。在省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中设定查询功能,学生、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按照设定权限进行查询。

五、评价结果运用

(一)评价结果作为引我校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的重要参照。根据不同维度评价结果,促进学生自我调整和自我管理,确定个人成长目标,发展潜能和特长。

(二)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作为推荐学生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的重要依据。

(三)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和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宣传处、网络中心、纪检监察室、基础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艺术教育学院等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建立信息平台。山东省教育厅建立山东省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我校也将引用该平台,为我校记录评价信息、单位招聘、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使用提供服务。

(三)实施常态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要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常态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密切协作。要明确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制定具体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纳入新生入校教育内容。要结合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严禁搞集中突击。

四)健全诚信机制。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公示制度,畅通反映渠道,加强监督。建立申诉与复核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有关社会人士等对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内容存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反映或申诉,学校要对所反映内容进行审核认定。学校要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举报人或申诉人。

(五)建立抽查制度。学校每年对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六)完善保障机制。学校统筹校内外资源,为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保障。各学院要配备必要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开展。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相关社会组织广泛宣传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政策,为综合素质评价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学院、教师、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学生起开始实施。

附件: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3、山东省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

                                      2017年8月23日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印发

附件1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  健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副校长

副组长:王恩丽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纪委书记

成  员:刘  国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教务处处长

       张静霞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学工处处长

       俞  茂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团委副书记

       呼庆伟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宣传处副处长

       王新程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网络中心主任

       王  宁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纪检监察室主任

马红秀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基础教育学院院长

       范喜庆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学前教育学院院长

       袁道颐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初等教育学院院长

       尹建文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艺术教育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刘国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职发〔2017〕1号)文件要求,为了使我校《实施方案(草案)》更具有可操作性,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实施细则。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实施时,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既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又关注学生的特长与潜能,既关注技术技能培养,又关注人文素养教育,创新学生评价机制,构建多元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长效机制,满足企事业选人用人和高校选拔人才参照要求,为学生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   基本原则

(一)   以人为本的原则

以学生发展为本,不唯分数论学生,促进学生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实现学生的和谐发展。

(二)   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要关注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收录反应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实证材料,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通过对学生发展过程的评价来促进学生不断反思、总结、提高。

(三)   多元化原则

   学生综合性评价运用多元化评价指标、多元评价主体、多样评价方式,避免了评价主体的单一性、片面性、随意性,加强评价的全面性、多维性、针对性。

(四)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佐证材料的认定、评价结果要坚持公开透明,同时也要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三、   评价内容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遵循和践行,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以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义务、安全环保和其他文明行为习惯表现等。包括学生日常操行、参与党团学活动、公益活动等。

 (二)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学习兴趣和良好习惯的养成,对学科、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掌握情况,拓展性学习情况,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包括必修和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情况,参加技能大赛、文明风采大赛等情况,常规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素质拓展课的参与及表现情况,研究性学习与技术服务、研发成果等。

  (三)艺体素养。主要考察学生的心理健康、身体健康、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卫生习惯等,考察学生的审美和艺术表现能力。包括体育与健康、艺术课程的完成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情况,学生艺术素养测评情况,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兴趣特长项目,参加体育和艺术活动的成果,心理素质、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四)职业素养。主要考察学生正确的教育观和教育理想的树立,教师职业精神和创新精神的塑造,教师职业行为习惯的养成等。包括学生自我角色认知及生涯规划,职场体验、实习期间对单位规章制度和岗位规范的遵守情况,独立承担教育教学科研任务的态度和能力,创新创业情况,教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情况等。

  (五)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团结协作能力、服务社会情况等。包括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特别是教育教学基地调研和实践的次数、持续时间,参加社团活动及校内外志愿者活动情况,参与社区服务情况,以及形成的成果等。

四、评价机构、职责

(一)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组织评价领导小组

   成员组成: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宣传处、网络中心、纪检监察室、基础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艺术教育学院等;分管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各部门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学业水平测试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协调相关工作;

教务处负责“技能大赛及文明风采大赛获奖情况”、“职业素养”、“创新、创意、创业活动”模块的审定、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等;

学工处负责“思想品德”等模块的审定工作,负责利用新生入学教育、班会、学生大会、班主任会、家长会等,深入宣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意义、评价办法等,引起家长、学生足够重视;

团委负责“社会实践”模块工作的审定工作,负责利用团会、学生干部培训、校园广播等深入宣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政策,加强对学生干部培训,充分发挥学校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

宣传处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宣传、公告、报道等工作,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微博、微信平台、校外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

网络中心提供网络及平台的技术支持等工作,做好与山东省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的对接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评价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基础教育学院负责制定学生体育素养的考核细则及成绩评定及录入工作;

艺术教育学院负责制定学生艺术素养成绩的考核细则及成绩评定及录入工作;

(二)   学前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成立工作小组

   成员组成: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等,院长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

   职责:负责本学院中职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做好向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家长等宣传工作,引导各方面对该项工作的高度重视,指导各班做好过程性材料的收集、遴选、整理,指导监督各班开展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工作,科学确定好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科目(尤其是学前教育学院3+4学段学生,要根据春季高考考试科目确定),做好考试安排,指导各任课教师做好考试后成绩的评定及录入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做好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及成绩填写、录入工作等。

(三)   班级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成员组成: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由班主任任组长;

   职责:负责本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组织好“学生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学生陈述报告和教师评语”、“职业素养”等模块的填写、审核工作,协助学院、学校做好其他工作等。

五、评价方式和程序

  (一)评价方式。评价采用客观记录和评议评定两种方式。学生发展的标志性成果如学习实习成绩、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参加各类活动获奖情况等均可采用客观记录方式。对道德修养、教师职业精神等难以用标志性成果体现的内容,在学生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由辅导员、班主任在组织全体同学评议、征求任课教师等意见基础上作出评价意见。

  二)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由班主任在期末组织。以日常写实性记录和学期末自我评定为主。从一年级新生入学起,每一名学生都建立个人成长记录。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客观记录能够体现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典型事实材料,并及时整理完善。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

2.学院评价。由各学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相关任课教师等在期末学生自评后进行。学院评价工作小组要根据学生成长记录和自评情况开展评价,逐一认定学生评价记录,作出评定意见并征得学生认可。

3.整理遴选。由学院评价工作小组在学院评价结束后组织。每学期末,以学院为单位,以班级为主体,指导学生对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报告的标志性成果和佐证材料予以核实筛选,共同确定拟录入的标志性成果及相关材料。

4.审核公示。由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在期末进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即将录入平台的客观数据、标志性成果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教室内、校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学生、家长对公示材料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领导小组要做好调研工作,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录入平台。由学校评价领导小组组织各学院进行。各学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及相关人员于每学期末将客观数据和佐证材料录入平台。所有录入平台材料均须学生、领导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原始材料要保存至学生毕业后3年。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一旦录入平台,任何人不得修改。

6.形成档案。学生毕业学期,形成《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并上报山东省教育厅形成《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见附件),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客观记录、取得的标志性成果、自我鉴定、综合评语等内容。

7.查询查阅。在山东省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中设定查询功能,学生、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按照设定权限进行查询。

六、评价结果运用

 (一)评价结果作为引我校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的重要参照。根据不同维度评价结果,促进学生自我调整和自我管理,确定个人成长目标,发展潜能和特长。

 (二)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作为推荐学生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的重要依据。

 (三)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和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学院成立工作小组,班级成立评价小组,各司其职,形成三级领导工作机制。邀请纪委部门介入,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深入宣传,形成共识。充分利用教师大会、班主任会、学生大会、家长会、班团会、新生入学教育、校园网站、校园广播、微信等机会和平台,向广大教师、学生、家长等宣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内容,明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程序、内容、形式、办法等,认识其重要性、严肃性,做到步调一致,形成共识。

  (三)做好技术保障工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操作方法、资料积累等的要求比较高,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严格管理权限,使其操作简便,经济实用,科学安全,严格通过全省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录入及输出。

  (四)实施常态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要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常态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各部门、各学院要明确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制定具体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要结合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严禁搞集中突击。

  (五)健全诚信机制。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公示制度,畅通反映渠道,加强监督。建立申诉与复核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有关社会人士等对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内容存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反映或申诉,学校要对所反映内容进行审核认定。学校要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举报人或申诉人。

  (六)建立抽查制度。学校每年对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尤其是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学生评价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学院、教师、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学生起开始实施。

附件3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总三年)

  学  生  姓  名

  学    籍    号

  所  在  学  校



 


 


目  录

一、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基本情况

二、学生发展情况

(一)思想品德

(二)学业水平

(三)艺体素养

(四)职业素养

(五)社会实践

三、过程性评价

四、学生陈述报告和教师评语

五、佐证材料目录



 



 

一、学生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姓名

曾用名

照片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

学籍号

学籍变更

原学籍号:

年   月   日由(因)               转入(休学)

政治面貌(入团入党情况)

通讯地址等

联系方式

家庭成员

相关信息

称谓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二)在班级、学生会、团委等任职情况(限填3项以内)

时间

担任职务

(三)在校期间校级以上(含校级)奖惩情况(限填5项以内)

时间

奖惩名称(等级)

奖惩部门

注:毕业生基本情况由学生本人填写,班主任审核确认。

审核人:


二、学生发展情况

(一)思想品德

日常行为规范

获奖时间

获奖原因

决定机构

违纪违规时间

违纪违规类别

处理决定

写实记录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第五学期

 

第六学期

 

填写说明

写实记录重点填写在助人为乐、尊师重道、文明礼仪、环保节俭、集体荣誉等方面的表现和典型事迹等学生思想品德的典型事例(包括内容、地点、持续时间或次数、过程、成效等),由学生本人填写,班主任审核确认。

 





审核人:


(二)学业水平

1.学业成绩

课程

考试成绩

是否有考试作弊行为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成绩

学分

成绩

学分

成绩

学分

成绩

学分

成绩

学分

市考科目

语文

必修

数学

必修

外语

必修

必修

必修

校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校  

填写说明

1.平时考试成绩由教务人员填写,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可以以分数、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是否有作弊行为由市级考试管理部门提供。

3.市考科目由学业水平考试试点市或自行统一组织学业考试的市填写,尚未以市为单位组织的可以暂不填写。

 
















填写人:                                 审核人:

2.技能大赛及文明风采大赛获奖情况    

参赛项目

参赛时间

获奖等次

指导教师

                        审核人:

)艺体素养

1.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记录

类别

年级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毕业     成绩

音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成绩

得分

等级

成绩

得分

等级

成绩

得分

等级

得分

等级

基础指标(40分)

课程学习25分

 

 

 

 

 

 

 

 

 

 

 

课外活动15分

 

 

 

 

 

 

 

 

 

学业指标(50分)

基础知识25分

 

 

 

 

 

 

 

 

 

基本技能25分

 

 

 

 

 

 

 

 

 

发展指标(20分)

校外学习10分

 

 

 

 

 

 

 

 

 

艺术特长10分

 

 

 

 

 

 

 

 

 

学年总分

 

 

 

等级评定

 

 

 

任课教师签字

 

 

 

 

美术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成绩

得分

等级

成绩

得分

等级

成绩

得分

等级

得分

等级

基础指标(40分)

课程学习25分

 

 

 

 

 

 

 

 

 

 

 

课外活动15分

 

 

 

 

 

 

 

 

 

学业指标(50分)

基础知识25分

 

 

 

 

 

 

 

 

 

基本技能25分

 

 

 

 

 

 

 

 

 

发展指标(20分)

校外学习10分

 

 

 

 

 

 

 

 

 

艺术特长10分

 

 

 

 

 

 

 

 

 

学年总分

 

 

 

等级评定

 

 

 

任课教师签字

 

 

 

 

总成绩

学年总分(音乐50%+美术50%)

 

 

 

 

等级评定

 

 

 

 

班主任签字

 

 

 

 

免于艺术素质测评的情况说明

 

                                  审核人:

备注:(1)测评数据根据课程设置、课时安排确定。(2)毕业成绩取历次测评成绩最高分或平均分。(3)总分110分,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记录

年级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毕业成绩

单项指标

成绩

得分

等级

成绩

得分

等级

成绩

得分

等级

体重指数(BMI)

肺活量(毫升)

1000米(男)/

800米(女)(分.秒)

50米跑(秒)

坐位体前屈(厘米)

立定跳远(厘米)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次)

标准分

加分指标

成绩

附加分

成绩

附加分

成绩

附加分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次)

1000米(男)/

800米(女)(分.秒)

学年总分

等级评定

体育教师签字

班主任签字

免于体质健康测试的

情况说明

















                           审核人:

3.日常体育锻炼情况

内容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体育课出勤率

          %

            %

            %

审核人:

审核人:

审核人:

课间操出操率

          %

            %

            %

审核人:

审核人:

审核人:

运动会参与

情况

审核人:

审核人:

审核人:

填写说明

任课教师或班主任审核

填写说明

任课教师或班主任审核

4.体育特长情况

体育特长情况

审核人:

填写说明

任课教师或班主任审核

5.艺体社团参与情况

项目

在校期间参加的社团及相关活动的情况

持续

时间

在校期间取得的校级(含)以上主要成绩(作品、成果、荣誉等)

指导教师

填写

说明

请选择最能表现自己艺体素养的领域中的1-3个项目填写,班主任审核(若无可不填)。          

                                             审核人:

(四)职业素养

专业技能考证情况

证书名称

级别

颁证单位

颁证日期

证书编号

创新、创意、创业活动

项目

时间

认证机构

实习指导鉴定

填写说明

实习指导鉴定由实习指导教师填写。







  审核人:


(五)社会实践

类别

起止

时间

内容及成效

评价意见

签字

志愿

服务

社区

服务

党团

活动

其它

填写

说明

1.“成效”指活动结束后获得的奖励、证书,形成的作品或个人的成长感悟等。

2.本表由学生填写,学校审核。相关实证材料可附在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里。

审核人:

三、过程性评价

第一

学期

评语

第二

学期

评语

第三

学期

评语

第四

学期

评语

第五

学期

评语

填写

说明

本表由班主任逐学期填写学期评语

四、学生陈述报告和教师评语

学生自我陈述报告:

 

填写

说明

通过描述三年的成长历程和事实,说明自己的个性、兴趣爱好、特长、发展潜能、生涯规划(愿望)、存在的不足等,简明扼要。不少于500字。

 

教师评语:

班主任签名:

填写

说明

简要概括学生的个性特点,对其三年的成长发展进行客观评价,指出其努力方向。不少于300字。





审核人:


五、佐证材料目录(附件)

(一)思想品德

1.

2.

3.

(二)学业水平

1.

2.

3.

(三)艺体素养

1.

2.

3.

(四)职业素养

1.

2.

3.

(五)社会实践

1.

2.

3.

(六)其它

1.

2.

3.

填写说明:相关事实材料与有关活动过程的照片、报告等,服务对象或实践单位的证明,获奖证书,制作或创作的作品以及支撑活动成果的其它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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