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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3-06-07 14:18   审核人:

 

开放教育各分校、教学点: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建行杯”第九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19号)和《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开学生函〔2023〕5号)文件精神,山东开放大学将组织开放教育学生参加本次大赛,请各单位按照《山东开放大学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加。

附件:山东开放大学关于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济南幼高专远程教育学院

济南广播电视大学   

2023年6月7日      

鲁开大教务字〔2023〕 号

关于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学习中心,山东开大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建行杯”第九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19号)和《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开学生函〔2023〕5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放教育学生参加本次大赛。现将《山东开放大学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开大(电大)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动员学生参加本次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活动方案见附件2)、职教赛道(活动方案见附件3)比赛。每个市(直管县)开大(电大)组织学生在报名渠道申报的同时,将相关材料及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山东开大教务处,材料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dousc@163.com。校赛报名截止时间将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另行通知。

在大赛组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山东开大教务处联系,大赛相关业务问题与山东开大学生处联系。

教务处联系人:李霞、王帅

联系电话:0531-82626995

电子邮箱:sdousc@163.com

学生处联系人:孟庆晓

联系电话:0531-86512089

电子邮箱:1255065928@qq.com

 

附件:1.山东开放大学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2.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方案

4.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山东开放大学

2023年6月6日


附件1

山东开放大学

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目的

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旨在全省开大(电大)体系内发现、培养和选树一批“互联网+”创新创业典型,建立“互联网+”大赛长效机制,将备赛与育人、备赛与创新紧密结合,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推动全省开大(电大)体系创新创业工作深入开展,形成新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开放教育学生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组织机构

(一)山东开放大学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学校党委书记徐文谋担任主任;副校长谢明浩担任副主任;宣传部(教师工作部)、教务处、学生处、发展规划处、继续教育中心、直属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决定大赛重要事项。组委会下设工作组,设在教务处,负责大赛协调、工作落实等。

(二)山东开放大学设立大赛专家委员会。学校副校长谢明浩担任主任;宣传部(教师工作部)部长吕文波、教务处处长熊炜、学生处处长张明光、发展规划处处长薛以胜、继续教育中心主任刘民杰、直属学院院长张琳琳担任副主任,聘请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投资人、行业企业高管、高校或国开办学体系、全省开大(电大)体系创业教育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对各参赛团队和项目进行预审,并对拟推荐、入围省级复赛和全国总决赛的参赛团队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

(三)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学习中心(以下简称“各单位”)设立本校大赛领导小组。由各级开大(电大)校(院)长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大赛的领导、组织与落实工作。

三、参赛对象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对象为开放教育在读学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职教赛道参赛对象为开放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出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各单位根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相关要求参赛。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各单位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五、参赛项目数量

(一)每个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应至少申报20个项目。

(二)晋级校赛决赛的名额。以校赛截止日期时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上进入校赛阶段的报名项目数为基数,按照不低于100:1的比例,确定可以进入校赛决赛的名额。同时综合考虑省赛网评能力和学校的赛事组织、上届大赛获奖情况等因素,确定 10项左右晋级校赛决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合并计算晋级校赛决赛名额。未完成项目基数的,原则上不能进入校赛决赛。

(三)连续两年在山东开大校赛获奖且未进入省赛的,不再推荐参加校赛决赛。

六、比赛赛程

以“国家开放大学山东分部”名义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比赛,山东开大大赛专家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对各单位的参赛团队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一)参赛报名(2023年6月-8月)。

各单位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进行报名,在“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截止时间由省教育厅根据复赛安排决定,但不晚于8月15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赛事咨询。

(三)学校初赛(2023年6月)。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动员学生参赛,组织项目选拔申报,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学校初赛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组织学生报名。参赛团队按照参赛报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报名。

2.各单位初赛选拔。各单位成立大赛领导小组,为参赛团队指定指导教师,对参加学校初赛的项目进行评审,在2023年6月12日前,择优推荐项目报送山东开大教务处,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sdousc@163.com。同时项目应完成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的报名流程。山东开大将择优推荐校赛项目报送国家开放大学大赛专委会,国家开放大学将安排专家对重点推荐校赛项目进行选拔培育。

3.赛前辅导及校赛评选。由山东开大大赛专家委员会聘请相关专家对推荐的参赛项目进行预审并给予指导。在6月中旬组织校赛,评选出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复赛。

(四)通过省教育厅推荐项目团队参加省级复赛(2023年6月21日)。

校级(市级)初赛须在6月21日前结束并完成省赛项目推荐。6月22日—8月15日期间,各校还可继续发动学生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在此阶段报名的项目不能参赛,但仍统计在学校报名参赛项目数量中,作为优秀组织奖的评选依据之一。

(五)省级复赛团队参加省级决赛,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六)省教育厅推荐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2023年9月-10月)。

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由国家开放大学大赛专委会聘请专家按照总决赛评审要求,对参赛团队进行线上或线下“一对一”专项培训和指导。

七、评审规则

各单位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八、奖励机制

(一)国家开放大学奖励办法。

国家开放大学对入围全国总决赛并取得名次的参赛团队予以奖励,对积极组织比赛的分部、学院进行表彰。

1.参赛队。入围总决赛获得名次的团队,国家开放大学将予以奖励。所有获奖成员均获得“国家开放大学优秀创业者”称号。

2.分部、学院。对于获得全国总决赛金、银、铜奖的分部、学院,将获得国家开放大学创新创业集体奖。

(二)山东开大奖励办法

山东开大对入围全国总决赛的参赛团队予以表彰,对在总决赛或省赛中取得名次的参赛队员及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和宣传,对积极组织比赛的市(直管县)电大进行表彰。

1.入围全国总决赛,获得金奖的团队,山东开大奖励奖金20万元;获得银奖的团队,奖励10万元;获得铜奖的团队,奖励6万元。入围省赛,获得金奖的团队,山东开大奖励奖金10万元;获得银奖的团队,奖励5万元;获得铜奖的团队,奖励3万元。

2.获得全省开大金奖的团队,山东开大奖励奖金2万元,获得银奖的团队,奖励1万元;获得铜奖的团队,奖励5000元。所有获奖成员均获得“山东开放大学优秀创业者”称号,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

3.获得全国总决赛金、银、铜奖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学习中心,奖励全体工作人员奖金分别为5万元、3万元、2万元。对于获得省赛金、银、铜奖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学习中心奖励全体工作人员奖金分别为1万元、8000元、5000元。对于获得全省开大金、银、铜奖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学习中心奖励全体工作人员5000元、3000元、2000元。获奖单位均获得山东开放大学创新创业集体奖;对于积极组织比赛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获得山东开放大学优秀组织奖。

4.多次参加校赛,但未获得更高层次奖项的项目,不重复发放奖金。

(三)各单位可自行制定本校奖励办法。

九、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参赛进程和进展情况,对大赛中获奖的参赛团队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树立创新创业典型,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

十、其他

本实施方案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开大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2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继续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温度、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国有我新征程 乘风破浪向未来

二、主要目标

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拓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时代内涵,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上山下乡出海”,乘风破浪向未来。通过扎实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眼入耳入脑入心,使广大青年学生深刻理解“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厚植家国情怀,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

三、主要活动与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2023 年 5—6 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聚焦“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建设,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要求,结合地方实际需求,制定本地 2023 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要明确活动时间、地点、规模、形式、支持条件等内容,并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前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电子邮箱:internetplus@moe.edu.cn)。

(二)活动报名(2023 年 5—8 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挖掘本地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 https://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5月29日至8月15日。

(三)启动仪式(2023年6月)

大赛组委会将于6月在天津市举行2023年“青年红色筑梦 之旅”活动全国启动仪式,举办多项同期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组织实施(2023年5—9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全面总结历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活动的基础上,负责组织本地“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关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认真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及创造项目落地环境等工作。大学生项目团队要积极深入基层,利用专业知识开展创新创业,助力乡村振兴。高校要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总结表彰(2023年9—10月)

各地各高校要及时做好本次活动的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安排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 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奖项设置

1.本赛道设置金奖60个、银奖120个、铜奖420个。

2.本赛道设置乡村振兴奖、最佳公益奖等单项奖。

3.获得金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为“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前五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成立专项工作组,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筹资源、加强保障。各地要积极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行业企业、公益机构、投资机构等,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支持、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应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提前谋划、集中启动、媒体传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全面展示各地各高校青年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生动实践和良好精神风貌。

(四)敢于尝试、积极创新。利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型传播与销售途径,引导、助力红旅项目团队把握机会,积极创新创业。


附件3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职教赛道方案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职教赛道,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一)创新类:以技术、工艺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优势;

(二)商业类:以商业运营潜力或实效为核心优势;

(三)工匠:以体现敬业、精益、专注、创新为内涵的工匠精神为核心优势。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一)职业院校(包括职业教育各层次学历教育,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可以报名参赛。

(二)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本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一)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创业组

1.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8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8年6月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四、奖项设置

(一)本赛道设置金奖60个、银奖120个、铜奖420个。

(二)获得金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为“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前五名)。

五、其他

各地要成立有职业教育部门参与的职教赛道工作小组,推进各阶段的赛事组织工作。


附件4

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学校名称(公章):

序号

单位

赛道

项目

组别

项目

类型

团队名称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电话

指导老师姓名

电话

项目简介

50字左右)

1

2

3

4

5

6

7

8

注:1.需将推荐项目进行排名。

2.提交邮箱:sdousc@163.com,邮件名格式:互联网+”推荐+市(直管县)电大名称;

3.各级电大认真核实报名信息,严格按照要求报名,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有伪造,将取消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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