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报编审工作流程
为规范编辑人员对稿件的登记、审核和校对,现将学报工作流程明确如下,请参照使用。
一、稿件接收:编辑部以集体名义接收投稿。
二、稿件登记:将收到的稿件分配给编辑,编辑对拟审稿件进行登记:题名、作者、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收稿日期。
三、稿件初审
1.检查稿件内容是否齐全:题名、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基金项目说明(没有基金项目的,此项省略)和作者简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单位、职称、职务、学位、主要研究方向、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 查看是否一稿多投。
3. 对来稿作初步评价,决定是否采用,是否需要复审。
4. 对可用稿件进行文字加工和编辑处理,在一星期之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四、稿件复审:将有疑问的稿件,分配给有关编辑(专家)复审。
五、审稿反馈:编辑及时把审稿意见(不宜发表、修改后发表、全文发表)反馈给作者,并将审稿原始资料存档。编辑与作者保持联系,直至审稿环节结束。
六、稿件采用:执行主编和副主编对审定(修改)后的稿件进行审阅,综合调配,初步确定当期栏目和拟用稿件。编辑部负责人审阅之后,最终确定拟用稿件。
七、排版校对:编辑人员配合出版社排版、校对。
八、学报送阅:学报出版两周内,向相关单位、部门或个人发放或邮寄学报。
学报编辑部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